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 03.080.01 CCS A 12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610—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Star-rating norm for services quality of happiness community 2022-06-23 发布 2022-06-23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610 -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定对象及条件 ...................................................................... 1 5 评定组织与职责 ...................................................................... 2 6 评定程序和要求 ...................................................................... 2 7 评定实施与计分 ...................................................................... 3 8 评定监督 ............................................................................ 4 附录 A(规范性) “幸福社区”星级创评申报表 ............................................6 附录 B(规范性) “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结论表 ............................................7 附录 C(资料性) 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8 I DB36/T 1610-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江伟、樊胜、范云松、付婷、林欢欢。 II DB36/T 1610 -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基本程序和实施步骤。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江西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社区开展“幸福社区”创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6/T 1609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价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李克特量表 likert scale 属评分加总式量表,是社会调查和心理测验等领域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态度量表。它由美国社会心理 学家李克特于1932年在原有的总加量表基础上改进而成。该量表由一组陈述组成,每一陈述有五种程度 不同的回答,每个被调查者的态度总分就是其对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总,这一总分可说明其态度 强弱或其在这一量表上的不同状态。 4 评定对象及条件 4.1 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社区。 4.2 评定条件 申请“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的社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经县级政府文件批准并经民政部门备案,取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 ——符合 DB36/T 1609 的基本要求; ——社区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近 3 年社区“两委”成员或其他社区工作者未被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近 3 年社区“两委”成员或其他社区工作者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未出现因社区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负面舆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1 DB36/T 1610-2022 ——不存在违反评定纪律,干扰评定工作行为的情形; ——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 5.1 评定组织与职责 评定组织 “幸福社区”星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分步推进、动态管理的原则。 ——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全省“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开 展星级评定,制(修)定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设区市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制 定评定工作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三星”幸福社区评定,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开展“四 星”“五星”幸福社区复核等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 开展星级创建、申报、初评等工作。 5.2 评定主体 省级民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成立评估验收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和“五星”幸福社区进行考 核评定,设区市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三星”幸福社区的评定工作。 5.3 评定主体的资格条件 参加“幸福社区”星级评定工作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城乡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 悉“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相关标准规范; ——从事社区治理相关领域工作或研究,并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6 6.1 评定程序和要求 县级民政部门初评 县级民政部门指导街道(乡镇)根据 DB36/T 1609 对辖区内社区开展星级创建及初评。程序如下: ——社区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创评申请,填写《“幸福社区”星级创评申报表》(见附录 A); ——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县级民政部门推荐情况报告、社区创评 申报表、佐证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报设区市民政局。 6.2 设区市民政部门复核 6.2.1 设区市民政部门依据 DB36/T 1609,对各县(市、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其中,对申报 三星的“幸福社区”,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填写“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结 论表(见附录 B),并将评定后的名单排序上报。 6.2.2 对申报四星、五星的“幸福社区”,由设区市民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复核通过后排 序,形成书面请示并附县(市、区)申报材料报省级民政部门。 2 DB36/T 1610 -2022 6.3 省级民政部门验收 省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评估验收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和五星“幸福社区”进行评估验 收,对申报三星的社区进行抽样评估。 6.4 结果公示 6.4.1 确定评定等级后,由相应市级、省级民政部门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6.4.2 参加星级评定的社区或公众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做出评定等级的民政部门 提出书面异议,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组成新的评估小组进 行重新评价。 6.5 评定命名 6.5.1 “五星”“四星”和“三星”幸福社区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审定后,由省级民 政部门统一发文,评定相应等级并命名,统一颁发牌匾。 6.5.2 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社区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6 评定结果有效期 6.6.1 星级等级结果有效期为五年。 6.6.2 评定等级有效期满前 6 个月,社区可按照评定程序申请重新评定,评定标准与首次评定相同。 6.6.3 社区在获得评定星级三年后,如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按照评定程序申请重新评定,评定标准与 首次评定相同。 6.7 抽查复审 在有效期内,省市民政部门应每三年组织对本级评定的星级“幸福社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 查复审。经复审后不符合原评定等级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7 评定实施与计分 7.1 评定方式 省市民政部门组织对申报的社区进行复核与验收,要求参加评定的社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佐证材料, 并对相关材料留档备查。对社区进行评价,应采用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 行。 7.2 第三方评估 省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幸福社区”服务质量评估验收,按下列程序实施: ——成立评估小组开展实地评估,评估小组不少于 3 人; ——评估小组在社区召开由街道(乡镇)、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居民等多方参与的座谈会, 整体了解社区情况; ——查看台账资料、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根据需要,开展访谈、走访等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 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按“幸福社区”星级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并记录扣分原因; 3 DB36/T 1610-2022 ——计算评定分值,分别累计各项指标得分和加分项得分,计算总分; ——依据评定分值,召开小组评定会议,确定评定结果,并填写评定结论表,见附录 B。 ——对评定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予以规范整理、妥善保管,并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交由省级民政部门 归档保存。 7.3 评定计分 7.3.1 指标项目评分 “幸福社区”评价的指标项目按照DB36/T 1609表A.1的要求打分(若某一个指标有多个档次的分值, 以达到最高档的分值计算)。 7.3.2 社区群众满意度评分 “服务供给”一级指标下设置“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项。该指标项采用李克特(Likert)量 表设计(见表 1),调查问卷(见附录 C)共设置有 10

pdf文档 DB36-T 1610-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江西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6-T 1610-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江西省 第 1 页 DB36-T 1610-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江西省 第 2 页 DB36-T 1610-2022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江西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9 01:40:29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