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40
R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875—2011
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projectandheavyliftcargoeshandlinginport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基本要求 1 …………………………………………………………………………………………………
5 装卸工属具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2 …………………………………………………………………………
6 装卸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5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吊索长度的计算 15 …………………………………………………………………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吊索规格的计算 16 …………………………………………………………………
ⅠGB/T27875—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起帆、罗文斌、朱祖福、闻君、孔令顺、廖胜前。
ⅢGB/T27875—2011
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的基本要求、装卸工属具的选择和使用要求,以及装卸技术要求
和操作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港口码头的笨重、长大散件货物和各种机器、成套设备和车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835 系列1集装箱 角件
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T/T557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其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件 projectandheavyliftcargo
笨重、长大散件货物和各种机器、成套设备和车辆等。
3.2
撑架 liftingspreader
重大件起吊时为使吊索保持一定状态,用于纵向、横向或纵横向支撑的各种结构件。
3.3
起吊平衡装置 liftingbalanceset
调节和保持重大件起吊时平衡的各种机械装置。
4 基本要求
4.1 从事重大件装卸作业的人员应按其工作分工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2 根据重大件装卸作业的特性,其作业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装卸作业的区域内,其照明照度应符合JT/T557的要求;
b) 风速大于12m/s时,应停止使用浮式起重机吊运重大件作业;风速大于15m/s时,应停止重
大件吊运作业;
c) 对标有防潮标志的重大件,在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d) 应根据重大件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
4.3 作业前,应了解所装卸重大件的装卸特性,并做好以下工作:
1GB/T27875—2011
a) 装卸重大件应按GB/T191的规定表示其特性的质量、尺码、重心、起吊点等数值和图形标识,
对标识有缺漏的,应由制造商、货主和承运人等责任方提供,并派专员在现场核准;
b) 作业人员在重大件顶部或包装上操作会有损重大件或影响作业安全的,应设“禁止踩踏”的文
字或图形标志;
c) 装卸的重大件和重大件的包装应完好,无任何残损;标有防潮标志的,防潮的遮盖物应完好;
d) 装卸有特殊要求的,应由厂商、货主和承运人等责任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e) 重大件附有装卸工属具的,应由厂商、货主和承运人等责任方提供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必要时
应派专员在现场进行使用的指导,并对工属具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4.4 作业前应按重大件特点和作业条件制订装卸工艺方案;各作业环节应按有关要求作好工属具、装
卸机械和库场的准备工作,并对工属具、装卸机械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
4.5 装卸重大件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性能应与重大件的尺码和质量、装卸载船舶和库场道路等操作环境
条件相匹配,具体内容包括:
a) 装卸机械额定起重量、载重量与重大件的质量;
b) 装卸机械吊运幅度与重大件装卸载位置的距离;
c) 装卸机械起升高度与重大件吊运所需的高度;
d) 装卸机械的机械结构和运行极限对超长、超宽重大件操作的限制。
4.6 装卸机械司机应按使用要求进行试车,熟悉机械的性能。
5 装卸工属具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5.1 吊索
5.1.1 吊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使被吊重大件基本呈水平状态;
b) 吊索与吊钩铅垂线的夹角α宜不大于30°(见图1);
图1 吊索夹角要求
2GB/T27875—2011
c) 吊运箱装重大件,吊索与箱顶面的夹角β应不小于45°(见图2);
图2 箱装货吊索夹角要求
d) 重大件结构单薄或吊运有专项要求的,应按有关方面资料所要求的吊索与吊钩铅垂线的夹角
或箱顶面夹角的大小,确定吊索的长度;当重大件的重心位置不居中(即吊点与重心位置不等
距)或吊点高度不一致时,吊索的长度可用作图法或计算方法确定,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5.1.2 吊索的规格应按重大件自重、重心位置、吊索分支数和吊钩铅垂线与吊索的夹角选取,安全系数
应符合GB/T6067的要求。计算方法参见附录B。
5.1.3 单根吊索长度无法满足所需使用长度时,可由多根吊索通过连接件(卸扣)连接来满足长度要
求,各吊索和连接件(卸扣)的额定负荷均应满足其负载要求。
5.2 撑架
5.2.1 当有下列情况时,装卸重大件应使用相适应的撑架:
a) 因结构单薄等原因,吊索对吊点的作用有特殊要求;
b) 起吊点的间距较大,使用吊索会使起重机械的起升高度受到一定限制;
c) 吊索不能与易损部位直接接触的(见图3)。
图3 撑架的使用
3GB/T27875—2011
5.2.2 使用撑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吊时,撑架应呈水平状态;
b) 应按撑架的制造方提供的使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见图4);
图4 撑架使用
c) 与集装箱起重机械随机吊具的转锁连接的撑架,撑架上设置的锁孔连接装置应符合GB/T1835
的规定,其形式见图5;
说明:
1———集装箱吊具;
2———撑架;
3———转锁连接装置。
图5 集装箱吊具下的撑架
d) 以集装箱起重机械的随机吊具作为纵横向支撑工具或吊具下连接撑架,吊具的受力应均衡,
对吊具(包括吊具的转锁、吊耳)作用力的大小和方向,应符合吊具的使用技术要求。
5.3 起吊平衡装置
5.3.1 下列情况时,装卸重大件可使用相适应的起吊平衡装置:
a) 批量装卸重心不居中的重大件,通过变换吊索的长度影响作业的;
b) 重心不明或重心有动态变化的重大件。
5.3.2 起吊平衡装置应设置调节平衡后的制动装置,并应保持其功能的完好。
4GB/T27875—2011
5.4 车辆吊具
5.4.1 对车辆装卸时,所配备的吊具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a) 在吊运时,所使用的吊具不应使被吊运的轮式车辆的车轮转动或方向偏转,履带式车辆的履带
前后移动;
b) 夹持轮胎的吊具,应在车轮胎允许承受的压力范围内,并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夹持点的间距应
在所夹轮胎直径的0.65~0.75倍之间(见图6);
图6 夹抱式车辆吊具
c) 兜套车轮胎的网系,应使轮胎外缘(C)1/4以上的弧长(l)置于网络内(见图7);
图7 网系车辆吊具
d) 对铰接式大型车辆的吊运,应采用保证被吊运车辆的铰接处不发生转动的吊具。
5.5 装卸特殊重大件的工属具
装卸有毒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军械等重大件时,工属具应降低负荷20%使用。
6 装卸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6.1 船舶装卸作业
6.1.1 卸载前,应拆除用于重大件固定的栓固索具。对稳性差和易移动的重大件要拆一件卸一件。
5GB/T27875—2011
GB-T 27875-2011 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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