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70
Y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928—2014
去
角质啫喱
Exfoliatinggel
2014-07-08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
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敏、朱锡菊、胡国胜、张葵、何俊、程双印、王寒洲、宋志萍、康薇、张太军、卢剑、
钱茵。
ⅠGB/T30928—2014
去角质啫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去角质啫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去角质啫喱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22731 日用香精
GB/T13531.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去角质啫喱 exfoliatinggel
用于以去除皮肤表面角质或死皮为主要目的的非驻留型凝胶状产品。
4 要求
4.1 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4.2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1GB/T30928—2014
表1 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 标 要 求
感官指标色泽
外观
香气符合规定色泽
凝胶状
符合规定气味
理化指标pH(25℃)
耐热
耐寒2.0~8.5
(40±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其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8±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其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卫生指标 甲醇/(mg/kg)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时需测甲醇)
卫生指标菌落总数/(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粪大肠菌群/g
金黄色葡萄球菌/g
铜绿假单胞菌/g
铅/(mg/kg)
汞/(mg/kg)
砷/(mg/kg)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产品上市前应加做安全性评价试验。
4.3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4.4 包装外观
应符合QB/T1685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1 色泽、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1.2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2 理化指标
5.2.1 pH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2GB/T30928—2014
5.2.2 耐热
5.2.2.1 仪器
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5.2.2.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放入2支ϕ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软木塞。把
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的恒温培养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
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2.3 耐寒
5.2.3.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5.2.3.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放入2支ϕ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软木塞。把
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8℃的冰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
进行目测比较。
5.3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5.4 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包装外观
按QB/T1685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执行,应标注使用说明和警示用语。
7.2 包装
按QB/T1685执行。
7.3 运输
必须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GB/T30928—2014
GB/T30928—2014
7.4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必须距地面
20cm,距内墙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7.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
执行。
4102—82903T/BG
GB-T 30928-2014 去角质啫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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