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20
B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216—2014
全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Completepetfood—Dogfood
2014-09-03发布 2015-03-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黎文、丁健、孟晓莉、梅建勋、粟胜兰、武玉波、王芳。
ⅠGB/T31216—2014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价宠物食品犬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贮
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全价宠物食品犬粮,但处方犬粮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T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GB/T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T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1309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T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23372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NY/T2071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3561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食品采样、送样规程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
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宠物 pet
家庭饲养的作为伴侣动物的犬和猫,或工作用途的犬。
1GB/T31216—2014
3.2
宠物食品 petfood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用以饲喂宠物的食品,包括全价宠物食品和补充性宠物食品;根据水分含量
又分为干(性)宠物食品、半湿(性)宠物食品和湿(性)宠物食品。
3.3
全价宠物食品 completepetfood
除水分以外,所含营养素和能量能够满足宠物每日营养需要的宠物食品。
3.4
补充性宠物食品 complementarypetfood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宠物食品原料混合而成的宠物食品,但由于其营养不全面,需和其他宠物食品配
合使用才能满足宠物每日营养需要。
3.5
干(性)宠物食品 drypetfood
水分含量低于14%的宠物食品。
3.6
半湿(性)宠物食品 semi-moistpetfood
水分含量不低于14%且低于60%的宠物食品。
3.7
湿(性)宠物食品 wetpetfood
水分含量不低于60%的宠物食品。
3.8
处方宠物食品 prescriptiondiet,therapeuticdiet,veterinarydiet
针对宠物健康问题而进行特殊营养设计的宠物食品,需要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使用,包括全价处方
宠物食品和补充性处方宠物食品。
4 幼年期和成年期划分
犬的幼年期和成年期按表1划分。
表1 犬幼年期和成年期划分
成年时体重/kg 幼年期/月龄 成年期/月龄
≤5 <9 ≥9
5~20 <12 ≥12
20~40 <18 ≥18
≥40 <21 ≥21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生产宠物食品所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以及相
应的卫生标准的要求。
2GB/T31216—2014
5.2 感官指标
无霉变和结块。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表2 主要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以干物质计)/%
幼(年)犬粮、妊娠期
犬粮、哺乳期犬粮成(年)犬粮试验方法
粗蛋白质 ≥22.0 ≥18.0 GB/T6432
粗脂肪 ≥8.0 ≥5.0 GB/T6433
粗灰分 ≤10.0 ≤10.0 GB/T6438
粗纤维 ≤9.0 ≤9.0 GB/T6434
钙 ≥1.0 ≥0.6 GB/T6436
总磷 ≥0.8 ≥0.5 GB/T6437
水溶性氯化物(以Cl-计) ≥0.45 ≥0.09 GB/T6439
赖氨酸 ≥0.77 ≥0.63 GB/T18246
表3 水分
产品种类 指标(x)/% 试验方法
干(性)犬粮
半湿(性)犬粮
湿(性)犬粮x<14.0
14.0≤x<60.0
x≥60.0GB/T6435
5.4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卫生指标a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氟/(mg/kg) ≤150 GB/T13083
镉/(mg/kg) ≤2 GB/T13082
汞/(mg/kg) ≤0.3GB/T13081—2006
(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法)
铅/(mg/kg) ≤5 GB/T13080
总砷(以As计)/(mg/kg)≤10b(其中无机砷含量不超过2mg/kg)
≤2c总砷:GB/T13079—2006(银盐法)
无机砷:GB/T23372
3GB/T31216—2014
表4(续)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黄曲霉毒素B1/(μg/kg) ≤10 NY/T2071
细菌总数/(CFU/g) <1×104dGB/T13093
沙门氏菌(25g中) 不得检出 GB/T13091
微生物 符合商业无菌要求eGB4789.26
a表中所列允许量,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干物质含量88%计(微生物污染物指标除外)。
b含有水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藻类及其制品的全价宠物食品犬粮。
c其他全价宠物食品犬粮。
d水分达到或超过60%的全价宠物食品犬粮除外。
e水分达到或超过60%的全价宠物食品犬粮。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采样
按SN/T3561规定执行。
6.3 出厂检验
每一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粗蛋白质、
粗脂肪、粗灰分、钙、总磷、水分。
6.4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投产时;
b) 工艺、配方或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
d)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饲料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检验中如出现不合格项目,允许重新自同批产品中两倍量的包装中抽样进行复验;如果复验结果中
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品。
微生物指标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复检。
7 标签
包装物上应附有标签,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
4GB/T31216—2014
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编
号等。
8 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包装
包装应密封、防潮、防水、不易破损。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
8.2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并有防雨、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3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水、防霉、防鼠、防虫害,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
8.4 保质期
产品保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确定,保质期内的产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5GB/T31216—2014
GB-T 31216-2014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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