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451—2015
航空器救援设备 起落架挂具
Aircraftrescueequipment—Landinggeartractionhangingrigging
2015-05-15发布 201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货运及地面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北京华冠志云救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田、杨树广、高天、赵春江。
ⅠGB/T31451—2015
航空器救援设备 起落架挂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器救援设备起落架挂具的产品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过载保护装置的航空器起落架挂具。其他类型航空器起落架挂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3077 合金结构钢
JB/T9007.2 起重滑车 技术条件
FZ65002 特种工业用绳带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起落架挂具 aircraftlandinggeartractionhangingrigging
作用于航空器起落架减震立柱,可使牵引车远距离拖曳航空器行进的装置。
4 产品结构
起落架挂具主要由牵引缆、起落架拴系带、过载安全保护装置和连接卸扣组成,其典型结构见图1。
说明:
1———滑轮组;
2———牵引缆;
3———牵引缆;
4———安全保护装置;
5———连接件;
6———起落架拴系带。
图1
1GB/T31451—2015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航空器起落架牵引挂具选用的主要材料、外购件应具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明。
5.1.2 航空器起落架牵引挂具应能在用户使用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5.1.3 起落架挂具各部件应便于现场快速组装;其中定滑轮组便于与牵引车连接,起落架拴系带便于
与航空器起落架减震立柱连接。
5.2 性能要求
5.2.1 牵引缆的额定载荷推荐值宜为20t、40t、60t,额定载荷伸长率应不大于5%。
5.2.2 起落架拴系带长度应不小于3m,额定载荷推荐值宜为10t、20t、30t,额定载荷伸长率应不大
于5%。
5.2.3 牵引缆与起落架拴系带应无磨损、断丝等现象。
5.2.4 安全保护装置夹持具载荷强度应大于允许配装的最大安全销断裂强度。
5.2.5 安全销选用钢材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安全销断裂强度应小于被牵引起落架的抗拉强度。
5.2.6 滑轮组件允许载荷应不小于60t,其结构设计应便于牵引缆索在滑轮槽中自由运动以保证两侧
的牵引缆索受力一致。
5.2.7 起落架挂具所有金属部件表面应规整、无毛刺、无锐角,并应做防锈蚀处理。
5.3 安全性
5.3.1 起落架挂具中除安全销外,其他主要部件应能承受1.25倍载荷,结构无损伤、无永久变形。
5.3.2 起落架挂具的安全销应标注破断标称值,其他部件应标注额定载荷值。
5.3.3 安全保护装置外表面应为黄色。
5.3.4 安全销破断强度应小于航空器起落架抗拉强度的90%。安全销破断强度应在标称值的90%~
100%内。
5.3.5 安全保护装置两端应有安全保护索具连接限位,以防过载分离时断头崩弹伤及人身或航空器,
保护索具长度应不大于1.5m。
5.3.6 起落架挂具使用时各部件应受力均匀,无扭曲、旋转现象。
5.3.7 当牵引力达到或接近安全保护装置中安全销破断标称值时,安全销应立即破断。
6 试验方法
6.1 基本要求检验
目测检查应符合5.1的要求。
6.2 性能试验
6.2.1 牵引缆的额载伸长率试验应按FZ65002进行。
6.2.2 起落架拴系带额载伸长率试验应按FZ65002进行。
6.2.3 目视检查牵引缆、起落架拴系带的磨损、断丝情况。
2GB/T31451—2015
6.2.4 在拉力试验机上对安全保护装置夹持具和最大安全销进行破坏性比较试验,目视检查试验
结果。
6.2.5 安全销的型式试验方法:从20个安全销样品中抽取10个,按GB/T228进行破断试验。破断拉
力值应符合5.3.4的要求。
6.2.6 安全销的出厂试验方法:按随机抽样规则进行抽样,同一规格样品应不少于3个,按GB/T228
对安全销进行破断试验,记录破断拉力值,按抽样规则进行判定。
6.2.7 定滑轮组1.25倍载荷试验按JB/T9007.2进行。
6.2.8 目视检查起落架挂具所有金属部件表面。
6.3 安全性试验
6.3.1 在拉力试验机上对除安全销外的主要部件进行不小于1.25倍额载拉力试验,目视检查部件完好
状况。
6.3.2 目视检查起落架挂具的安全销的破断标称值和其他部件的额定载荷值。
6.3.3 目视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外表颜色。
6.3.4 将6.2.5、6.2.6试验获取的安全销破断强度值与适用航空器起落架抗拉强度值进行比较。
6.3.5 用尺子测量保护索具的长度,在拉力试验机上对起落架挂具进行拉断试验,安全销断裂时,保护
索不应断裂。
6.3.6 在模拟使用状态下,检查起落架挂具各部件受力,扭曲、旋转情况。
6.3.7 在进行6.2.5、6.2.6及6.3.5试验时,记录安全销破断值。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起落架挂具应逐套进行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的项目见表1。
7.2.3 如果用户在验收所购产品时有要求,可按出厂检验项目对产品进行抽验检查。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首套样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定型产品当材料、工艺、结构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转厂生产的老产品;
d)停产1年以上的产品,再次生产时;
e)国家监管部门有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
3GB/T31451—2015
表1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基本要求 △ △ 5.1 6.1
2 一般性能 △ △ 5.2.3、5.2.6、5.2.7 6.2.3、6.2.8
3 牵引缆额载伸长率 — △ 5.2.1 6.2.1
4 拴系带额载伸长率 — △ 5.2.2 6.2.2
5 夹持具载荷强度 — △ 5.2.4 6.2.4
6 安全销断裂强度 △ △ 5.2.5 6.2.5、6.2.6
7 定滑轮组载荷强度 — △ 5.2.6 6.2.7
8 主要部件1.25倍载荷 — △ 5.3.1 6.3.1
9 安全销断裂标定值误差 △ △ 5.3.4 6.3.2、6.3.4
10 安全性 △ △5.3.2、5.3.3、5.3.5、
5.2.6、5.2.76.3.2、6.3.3、6.3.6、6.3.7
注:“△”表示应检项目;“—”表示不需检验项目。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4.2 允许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修正。如修正对其他检验项目不产生影响时仅对修正项目重新进行检
验;如修正项目可能对其他检验项目产生影响或要求时,应对可能产生影响的检验项目或全部项目重新
进行检验。
7.4.3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修正并按7.4.2的规定重新检验合格的可判定为合格产品,但应在质量记录
文件中对初次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及修正过程和最终检验结果有完整的记录。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及产品包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产品铭牌或标志,注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额定载荷;
c)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d)出厂日期。
8.2 包装
8.2.1 产品出厂应有适宜长途运输及贮存的防雨防尘防剐蹭包装;安全销应有防碰撞硬质包装。
8.2.2 随产品包装应附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维护保养手册;
4GB/T31451—2015
d)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e)出厂清单(内容应包括装箱清单、专用工具等)。
8.3 运输和贮存
8.3.1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机械损伤,避免雨淋、暴晒,避免与具有腐蚀性的酸、碱、油及化
学溶剂接触,并远离热源。
8.3.2 产品长期存放时,应停放在相对湿度不大于60%的库房中,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
保养。产品说明书内应注明产品正常使用寿命。
5GB/T31451—2015
GB-T 31451-2015 航空器救援设备 起落架挂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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