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40
P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911—2015
燃气燃烧器具排放物测定方法
Methodsfordeterminationofemissionsfromappliancesburninggaseousfuels
2015-09-11发布 201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测量系统、分析仪、辅助设备和附件 1 ……………………………………………………………………
5 系统检验 6 …………………………………………………………………………………………………
6 取样 6 ………………………………………………………………………………………………………
7 测试操作 7 …………………………………………………………………………………………………
8 计算方法 7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试验气及其特性 9 …………………………………………………………………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燃气燃烧排放物中NOx测定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实例 11 ………………………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浓度单位换算及结果修正 17 ………………………………………………………
ⅠGB/T31911—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20001.4—200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迅达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博西
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
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英盛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恩电器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斌、张金环、余少言、伍斌强、钟家淞、郑涛、刘松辉、李贵军、毕大岩、徐国平、
陈敦勇、徐德明、夏鼎、吴伟力、吴伟良、俞鲁锋、黄国金、夏国平、邵于佶、刘文博、于雪连。
ⅢGB/T31911—2015
燃气燃烧器具排放物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排放物中NOx、CO、CO2和O2测定的术语和定义,测量系统、分析仪、
辅助设备和附件,系统检验,取样,测试操作,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燃烧器具的型式检验及其他检验中排放物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410 家用燃气灶具
GB25034 燃气采暖热水炉
CJ/T28 中餐燃气炒菜灶
JJF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JJF1001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测量系统、分析仪、辅助设备和附件
4.1 测量系统
4.1.1 干法取样
测量系统见图1。
1GB/T31911—2015
说明:
1———取样器;
2———取样管路(带保温或伴热);
3———带冷凝水分离的冷凝器;
4———取样泵;
5———过滤器;
6———分配器;
7———分析仪校准点;
8———流量计;
9———烟气组分分析仪;
10———记录仪;
11———多余气体分流。
图1 干法取样测量系统图
4.1.2 湿法取样
测量系统见图2。
说明:
1———取样器;
2———取样管路(带保温或伴热);
3———取样泵;
4———过滤器;
5———分配器;
6———分析仪校准点;
7———流量计;
8———烟气组分分析仪;
9———记录仪;
10———多余气体分流。
图2 湿法取样测量系统图
2GB/T31911—2015
4.2 分析仪
4.2.1 种类
本标准适用下列测量原理的分析仪:
a) 利用化学发光法原理测量NOx浓度的分析仪;
b) 当NOx浓度大于100×10-6m3/m3时,利用红外或紫外吸收原理测量NOx浓度的分析仪;
c) 利用红外或紫外吸收原理测量CO和CO2浓度的分析仪;
d) 利用顺磁原理测量O2浓度的分析仪。
4.2.2 示值误差
分析仪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5%。
4.2.3 重复性
分析仪的重复性不应大于2%。
4.2.4 响应时间
从加入标准气开始至显示90%标明浓度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0s。
4.2.5 稳定性
1h内示值变化不应大于5%。
4.2.6 干扰
分析仪测量应考虑CO2、O2和H2O的干扰。可利用制造商提供的修正数据或者相同浓度的标准
气校正干扰。
4.3 辅助设备
4.3.1 取样器
4.3.1.1 一般要求
取样器应采用不与被测样品发生化学反应且无吸附或弱吸附的材料制作,并应保证试样均质性。
4.3.1.2 带排烟管的非平衡式排烟燃具
DN100及以上的烟管宜采用图3所示的取样器;DN100以下的烟管可采用图4所示的取样器。应
在距烟道出口200mm处采集燃烧排放物试样,如图5所示。
3GB/T31911—2015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热电偶。
图3 DN100及以上烟管用取样器
图4 DN100以下烟管用取样器
4GB/T31911—2015
单位为毫米
图5 带排烟管燃具取样器的安装位置
4.3.1.3 带排烟管的平衡式排烟燃具
带排烟管的平衡式燃具取样器及其取样位置应符合GB25034中的规定。
4.3.1.4 家用燃气灶具
家用燃气灶具取样器及其取样位置应符合GB16410中的规定。
4.3.1.5 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取样器及其取样位置应符合CJ/T28中的规定。
4.3.2 冷凝器或渗透干燥器
与试样接触的冷凝器材料应选用玻璃、聚四氟乙烯或不锈钢等材质,其容量应与取样气体流量和水
蒸气的浓度相匹配。冷凝器或渗透干燥器出口烟气的露点温度应在环境温度以下,冷却温度适宜在
2℃~5℃之间,并应能快速回收冷凝液,以减少与试样接触。不应使用干燥剂。
当使用渗透干燥方法时,干燥器管的二分之一应加热至气体露点以上至少15K,并应符合制造商
吹扫空气的要求。
4.3.3 过滤器
过滤器应安装在冷凝器与分配器之间,与试样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玻璃等材质。过滤器尺
寸应根据取样气体流量和制造商提供的每单位面积流量数据确定。过滤器滤径不应大于1μm,并应避
免过滤器上的沾污物与气体反应。
4.3.4 分配器
分配器材料应使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等材质,体积应尽量小且流量上限应保证供给每台分析器
所需的试样流量。每种分析仪应能与其单独连接,并应有排放系统通至室外。
5GB/T31911—2015
GB-T 31911-2015 燃气燃烧器具排放物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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