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150.99
H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766—2013
代替GB/T8766—2002
单
单水氢氧化锂
Lithiumhydroxidemonohydrate
2013-11-27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8766—2002《单水氢氧化锂》。本标准与GB/T8766—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以卤水为原料生产的单水氢氧化锂;
———降低了LiOH·H2O-1、LiOH·H2O-2两个牌号产品中Na+K杂质元素含量;
———降低了产品中盐酸不溶物、水不溶物等杂质元素含量;
———每袋净重25kg±25g改为每袋净重20kg~1000kg;
———提高了产品中氯离子杂质元素含量。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昊鑫锂盐开发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陕西
国能锂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悦娣、闫春立、谢绍忠、金鹏、严显伟、李南平、彭秋华、龚志兴、李年生、
莫子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8766—1988、GB/T8766—2002。
ⅠGB/T8766—2013
单水氢氧化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水氢氧化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
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锂矿石或卤水为原料生产的单水氢氧化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11064(所有部分)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单水氢氧化锂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4个牌号:LiOH·H2O-T1、LiOH·H2O-T2、LiOH·H2O-1、
LiOH·H2O-2。
3.2 化学成分
单水氢氧化锂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 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LiOH含量,
不小于杂质含量,不大于
NaKFeCaCO32-SO42-Cl-盐酸不溶物水不溶物
LiOH·H2O-T1 56.50.0020.0010.00080.0150.500.0100.0020.002 0.003
LiOH·H2O-T2 56.50.0080.0020.00080.0200.550.0150.0050.003 0.005
LiOH·H2O-1 56.5 0.020.00150.0250.700.0200.0150.005 0.010
LiOH·H2O-2 56.5 0.050.00200.0250.700.0300.0300.005 0.010
3.3 外观质量
产品为白色结晶颗粒,具有流动性,无肉眼可见夹杂物。
1GB/T8766—2013
4 试验方法
4.1 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按GB/T11064的规定进行,水不溶物量的测定按附录A进行。
4.2 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产品质
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
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
样在需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单水氢氧化锂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混合料组成。每批产品净重不大于20t。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每批产品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
规定。
表2 产品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检验类别
化学成分 袋的2/3处 3.24.1
附录A逐批检验
外观质量 袋的2/3处 3.3 4.2 逐批检验
5.4 取样
5.4.1 取样数量
按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进行取样。
5.4.2 取样方法
采用不锈钢管或硬聚氯乙烯取样器,取样管沿袋中心插至袋2/3处,所取样品混匀后用四分法缩分
至约200g。
5.5 检验结果判定
5.5.1 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
如仍有一个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5.5.2 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如仍
有一个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2GB/T8766—2013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
a) 产品名称;
b) 执行标准;
c) 主含量;
d) 批号;
e) 净重、毛重;
f) 供方名称;
g) GB190中“腐蚀性物品”标志、GB/T191中“怕湿”标志。
6.2 包装
产品采用内衬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的包装方式,每袋净重20kg~1000kg.
6.3 运输
产品搬运时应防止包装袋破损,并注意防潮。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无酸腐蚀气氛处。贮存期不宜超过半年。
6.5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
b) 产品名称;
c) 产品牌号;
d) 产品批号;
e) 净重和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g) 检验日期。
7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等级或牌号;
c) 净重和件数;
d) 包装要求;
e) 交货日期;
f) 本标准编号;
g) 合同(或订货单)编号;
h) 其他。
3GB/T8766—201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单水氢氧化锂水不溶物化学分析方法
A.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单水氢氧化锂水不溶物量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单水氢氧化锂中水不溶物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02%~0.1%。
A.2 方法提要
试料用沸水溶解、冷却、过滤,将不溶物烘干后称重。
A.3 试剂
二次去离子水。
A.4 试样
单水氢氧化锂试样应装于塑料器皿中,真空密封贮存。
A.5 仪器、设备
天平、烘箱、4号玻璃砂板漏斗。
A.6 分析步骤
A.6.1 试料
称取20g试样,精确至0.0001g。
A.6.2 测定次数
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
A.6.3 测定
A.6.3.1 将试料(A.6.1)置于600mL的塑料烧杯中,加入400mL沸水,用塑料棒搅拌5min,至试样完
全溶解,冷却至室温。
A.6.3.2 用已恒量的4号砂板漏斗过滤溶液(A.6.3.1),以热水洗涤烧杯3~4次,洗液置于漏斗中过
滤,以热水洗涤滤渣7~8次,弃滤液,将玻璃砂板漏斗连同滤渣置于105℃~110℃的烘箱中烘至
恒量。
4GB/T8766—2013
A.7 分析结果的计算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按式(A.1)计算:
水不溶物=m1-m2
m0×100% ……………………(A.1)
式中:
m1———玻璃砂板漏斗和不溶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玻璃砂板漏斗的质量,单位为克(g);
m0———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应表示到小数点后三位,小于或等于0.01%时表示到小数点后四位。
A.8 允许差
实验室之间分析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表A.1所列允许差。
表A.1 %
水不溶物的含量 允许差
0.0020~0.0100 0.0015
>0.010~0.050 0.002
>0.050~0.100 0.010
5GB/T8766—2013
GB-T 8766-2013 单水氢氧化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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